工作方案

时间:2024-05-30 23:01:34
【推荐】工作方案汇编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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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共青团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团省委关于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和推进我区非公有制企业中团的基层基础建设,团区委研究制定了《裕华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巩固原有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团建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动员方式、联系途径、工作保障等团建要素的创新与整合,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主体作用,推动非公企业团组织实现整体活跃。

二、总体目标:

今年年底,符合独立建团,建团比例要达到70%;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通过多种建团方式,建团比例要达到20%;符合建团条件且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建团率达到要100%;已经建团的非公企业“五有”(有一个好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三、落实措施,扎实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

(一)认真调查摸底,加强基础工作。

1、一是要摸清底数(10月9-17日)。

制定本辖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方案。各街道(镇)团委要积极与组织、经管等相关部门联系,争取街道(镇)党(工)委的配合与支持,对本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准确把握企业发展和团员青年群体分布的实际情况,做到“四个摸清”,即摸清企业数量和具体单位名称;摸清企业中团员青年的人数;摸清企业管理者对建团的态度;摸清建团后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建立团组织的非公企业要确定一名团建工作负责人,做好摸底工作。

二要建立信息库(10月20日-31日)。

认真填写团区委下发的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情况调查表,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建立相应上建立本辖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信息数据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名称、类别、经营范围、企业规模、职工队伍、团组织机构、团员青年人数、团干部配备、推优入党数、活动开展等基本情况的数据统计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情况明、底数清。

三要按户建立台帐,制定工作计划(10月20日-31日)。对于未建立团青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按户建立台帐,逐户进行分析,根据组建难易程度制定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2、加大组建力度(10月9日-11月底)。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采取单独、联合、挂靠等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设置团的组织。对规模较大、团员青年数量较多的企业,一般要独立建团;对规模较小、团员青年数量较少、暂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团组织,也可以挂靠其它团组织或依托协会建团;对暂不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可以先行建立青年社团或青年联谊会等组织,待条件成熟后,再建立团的组织。

(二)要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

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要立足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党的工作和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创效活动。组织青年员工为企业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参与技术革新,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要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和青年实际需求,大力开展各类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读书求知、文体娱乐和交友联谊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要围绕企业形象提升,积极组织青年员工开展志愿者行动、维权帮困等活动,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活动方式上,坚持“集中、统一”与“小型、分散”相结合,以业余为主;在活动内容上,坚持团组织开展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与维护青年利益相结合;在工作方法上,坚持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活动突出青年色彩,把团活动与工会活动、妇联活动以及青年自己组成兴趣小组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使之富有朝气、富有活力、富有实效。

要积极做好“双推”工作,充分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党组织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区委决定今年11月份为全区非公企业团建活动月,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统一组织举办全区非公企业团员青年文化艺术节活动,上下联动,营造氛围。

四、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成立裕华区非公企业建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团干部联系点制度。全区各街道(镇)团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辖区非公企业团建具体工作。

(二)建立信息反馈上报制度。建立街道(镇)至下而上定期反馈上报制度,各街道(镇)团委从20xx年10月起,于每月底将当月非公团建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月工作推进计划上报团区委办公室,没有按要求达到工作目标的,要说明原因,团区委每月进行专题分析并通报各镇(办)工作开展情况。

(三)选树典型,广泛宣传(12月底)。在评选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先进团(总)支部、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时,增加企业的分配比例和表彰名额。积极发掘本辖区企业建团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建团经验。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团区委将予以表彰。

五、非公企业建团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迅速行动

企业建团工作是团区委的重点工作之一,意义重大。各街道(镇)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时间做好每阶段重点工作,抓好落实,特别是做细做实基础性工作,如期完成本辖区企业建团工作任务。

(二)讲究方法 注重实效

各街道(镇)团委要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方式建团,扩大全区团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有效覆盖。在建团过程中要动作迅速,讲求效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帮助和指导企业搞好团建,并总结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做到整体推进。

(三)组织领导,加强监督(11月下旬-12月上旬)。团区委将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团工作情况进行

经常性督察,不定期深入有关企业掌握工作动态,了解详细情况,并在12月上旬对全区非公企业团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把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工作方案 篇2

一、以合理安排确保工作推进。

乡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乡领导包 ……此处隐藏4255个字……要求摸底登记儿童数要超过登记在册建卡儿童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由街道、居民委员会干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组成;幼托机构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2、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8月龄~4周岁散居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地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居委会或街道、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预防接种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托幼机构摸底:在园儿童由托幼机构分年级、分班级提供名单,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托幼机构将告家长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家长,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3、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

4、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工作日为单位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表,并报区疾控中心。

5、区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地方进行补充调查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三)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此次麻疹强化免疫所使用的疫苗和注射器均为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并下发的。区疾控中心要保证疫苗、注射器的合理分配和做好相关材料的印刷、分发,避免浪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开展接种前2~3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记录收、发情况。

由于本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服务范围大,应种目标儿童多,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增派医务人员,确保此次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区疾控中心准备一辆救护车,在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四)接种形式、场所及人员设置:

1、接种方式和接种点的设置:散居儿童在相应的预防接种门

诊进行接种;在托幼机构内设置接种点,对在园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托幼机构要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设置接种点,由班主任组织学生依次个别进行接种,不允许在班级进行群体接种,防止群体性不良反应发生。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并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2、接种点人员的配备: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员、接种反应观察处置员等4类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员一般由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传强化免疫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防保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无禁忌症的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进行标记。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接种后观察和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

(五)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的儿童,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并将接种记录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在实施现场接种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向区疾控中心报告接种人数、疫苗使用、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等情况。

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强化免疫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销毁和处理。

5、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1)已知对麻疹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

(2)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3)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4)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5)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

(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接种麻疹疫苗;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

(3)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应立即按照《省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四、督导和评估

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强化免疫活动督查小组,采取巡回和定点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对此次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和评估,以确保此次强化免疫活动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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