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雇佣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雇佣合同 篇1甲方乙方代表:姓名
住址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性能的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支付乙方________元工资。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应按照参加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以年为单位折合发放;参加工作不满3个月的不予发放。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第九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雇佣合同 篇2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都要为完成工作付出一定的劳动,但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雇佣合同的标的是受雇人提供的劳务本身,雇用人按照受雇人的劳动质量或者数量或者时间支付报酬,只要受雇人付出了劳动,雇用人就须支付报酬。雇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组织领导关系,受雇人在完成工作中须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指挥。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完成工作中致人损害的,雇用人也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这意味着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得承揽人劳动的成果,而不是完成劳动过程,并且承揽人只有在交付工作成果后才能取得报酬,换句话说承揽人的劳动没有成果可以交付,即使付出了劳动也不能获得报酬。
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组织领导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致人损害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与定作人无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对于在工作期间承揽人因工作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承揽人承担责任,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解释第9条规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在现实生活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引起争议的时候较多,二者有些相似, 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条件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该合同为诺成、有偿、双务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通过占有雇员的劳动力来为自己获取利益,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地位不同
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而在雇佣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标的物不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与设备为定作人提供工作,并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雇员提供的是劳务本身,雇员只要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即可,而不能要求雇员必须有劳动成果。
三.取得报酬的前提不同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只有交付了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才能请求定作人支付报酬。而在雇佣合同中,雇员只要按照雇主的指示,完成了一定的工作,付出了劳动,就可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四.生产条件和生产工具的提供不同
承揽合同一般是承揽人自备生产工具;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提供生产工具。
五.法律关系存在的时间不同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所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临时的、短期的;而在雇佣关系中一般是较为稳定的、长期的。
六.发生损害时责任承担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对于在工作期间承揽人因工作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承揽人承担责任,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解释第9条规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佣合同 篇3【劳动合同】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劳动双方需要签订的合同样本。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此处隐藏6794个字……p>三、岗位
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岗位为 ,预计为 年。
该岗位要求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专业知识包括相应证件)
四、薪金
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情况,支付与乙方岗位相配的薪金,具体标准为:
五、甲方的责、权、利。
1、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条件;
2、依据按劳分配原则,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3、为乙方提供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
4、为乙方提供提升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机会;
5、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对于乙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及质量及管理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行为决定进行处罚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的责、权、利
1、具有为甲方诚实、敬业工作的义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公司声誉及正当利益;
4、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公司的权利和就业保障权利。
6、公司规章制度的认可条款。
7、拥有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承担自身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较大问题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将有机会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个管理规章体系。乙方除有异议保留外,将视作无条件认可管理规章体系,双方都有按规章执行和保障的义务。
八、保证书条款。
乙方将在一份保证书签字,承担遵守规章和保守公司专有技术、秘密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九、合同解除
(一)因乙方有如下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即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触犯公司劳动纪律规章;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公司无法履行。
此时甲方须提前30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甲方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确需裁员的,须提前30日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如甲方在 个月重新录用人员,乙方有优先权。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如为女职工时,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乙方在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甲方劳动安全、工作条件不合国家规定,损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5、乙方因参军、升学或经批准出国定居的;
6、属正常工作调动的;
7、乙方有正当理由,确定不能继续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30日向甲方作书面通知。
十、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1、乙方违反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和赔偿责任。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甲方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需裁员的,或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双方协商并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5、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合同,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另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另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发生伤亡事故,甲方按国家和公司相关文件处理。
2、甲方如提供给乙方进修培训费用、住房资助费、户口调动城市增容费等事项,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务年限,在此服务年限内,乙方离开甲方公司,须按甲方办法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违反劳动合同或自行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三、合同的变更。
1、在执行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变更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生效。
3、双方协商不成的,本合继续有效。
十四、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乙方因患病或因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可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如因需要续聘,甲方应提前1个月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十五、调解和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投诉解决;调解无效,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有效性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确认本合同部分无效的,如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双方应继续履行有效部分。
3、未列入本合同内容的其他事项,均按企业规章制度办理。
4、凡本劳动合同或相关企业规章制度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相抵触的,依国家法律办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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